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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在农田养殖吗 农村可以在耕地上搞养殖吗

2024-07-28 09:15 园林杂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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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钱就可以吧根据《中华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3、”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

4、《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7、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8、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9、”据此,如果建养殖场所在土地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10、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11、国土资源部、在其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12、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3、”“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2、自留地是否符合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用地。

14、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一般每个地方都规划有新农村建设用地,如果自留地在建设的范围内,那就很难在自留地上建养殖舍,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不协调。

15、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16、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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