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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型农业养殖方法规定 农村小型养殖用地新政策

2024-07-27 09:15 渔业养殖 来源:

农村养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法律分析:1、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2、办理环评手续;3、办理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证;4、办理工商登记;5、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性建筑,则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法律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条 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3、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随着养殖环保整治力度越来越大,《排污许可证》未来可能成为每个养殖场的必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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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畜牧法》

畜牧法对养殖用地有何规定

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畜牧法对养殖用地有何规定

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哪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这种情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依养殖占地的相关要求规定:据:

第三条

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畜牧法对养殖用地有何规定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畜牧法对养殖用地有何规定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哪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依据:

第三条

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条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农村养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法律分析:1、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2、办理环评手续;3、办理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证;4、办理工商登记;5、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生产设施用地为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性建筑,则还(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来源明确,供体畜符合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法律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条 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随着养殖环保整治力度越来越大,《排污许可证》未来可能成为每个养殖场的必备手续。

农村用于养殖占地如何规定

对畜牧业用地、用水、用电有一定的优惠政策。首先,在用地方面,政策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生产和管理设施、附属建筑物,视为农业用地,并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其次,在用水方面,门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用水免收地下水资源费;再次,在用电方面,电力部门对畜禽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可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门路。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因此国土资源部和就曾联合出台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有关用地政策。扩展资料:

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等。

第二条

附属设施用地为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1、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农村养殖都什么政策?

第可以。农村土地办养殖场一条

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今年每头补助50元。 2.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3.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4.人工授补贴:每窝补助20元,今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5.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实行补贴。 查看原帖>>

(四)符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农村的土地可以搞养殖吗?

农业用地是否可以建养殖场需要根据占用土地的性质来判断,如果占用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不能够用来建立养殖场,如果占用的土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来建立养殖场。合理修建养殖场,可既以将土地利用起来,也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的发展。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 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 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第二,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 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 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发展规模化、标准化 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 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 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用在中华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地使 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 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中华畜牧法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冷冻、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参考资料来源: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实验室、保存和运输条件;

(二)符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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