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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养殖合作社怎么申请 注册养殖合作社流程

2024-07-28 09:15 种植技术 来源:

创办专业养殖专业合作社需要哪些手续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常年务农人员数。

似乎你说的应该是叫“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不麻烦,你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登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记室或者办事大厅,告知,你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他们会告诉你你需要具备的资格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随后你按照相关的指点,一步一步去准备就可以了。这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的时候只有工本费,没有其他费用,但是发起人必须是五个以上的农民(五个以上)。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然后按照程序在当地门进行备案。注册的时候也没有具体注册资金的要求,自己根据自身情况定。在税收等多个方面还有很好的优惠,这个在当地税局可以详细了解到。但是争取养殖资金,这个问题比较困难,首先是因为的现状,因为多数都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现在已经轮不到我们这些小农民去要奶吃了,资金多数都不会发放给我们的。另外,是否有资金扶持,很大程度上是由你的养殖规模和合作社规模决定的,这个规模,一定要是当地首屈一指的才行。所以争取资金这方面就太难了,就算争取到了,也不会一次性发放,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以实物形式发放,不给资金。这就是现状,接受吧,不过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好处多多的,在未来三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是一种时尚和趋势,希望你能够抓住机会,早下手为强!顺便说一下,我去年注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上说的都是我的个人经验,希望对你有帮助!我是种植的,有机会多交流下合作社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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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养殖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个人养殖公司怎么注册

个人养殖公司注册方式如下:

(1)首先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养殖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明;;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明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养殖合作社怎么办理?

家庭农场实施建议可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流转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可给予更多的扶持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成员5名以上,农业户口不少于80%,想好2-3个合作社名称,到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进行名称预核准申请登记,同时领取相关表格,按要求进行填写、签字和准备相关材料。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发放营业执照。然后到县农委备案。

申请办理家庭养殖农场需要哪些手续

(2)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的文件;

申报家庭农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其条件按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申报家庭农场,需达到以下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拥有从事农场生产经营的场地、设施和农机具,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

3.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休闲观光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

4.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5.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带动作用。

6.经营者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农业技术,能熟练使用农机具。

扩展资料:

推广家庭农场,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定义明确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各地在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时,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各地应落实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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